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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

  五、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区县教委要在年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督促学校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纳入学校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数据准”,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奠定基础。各学校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帐,落实整改责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六、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要在组织“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坚持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中小学校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溺水等事故的教育;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定期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中小学安全教育中,要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工作。
  七、大力推进科技创安工作,提高学校技术防范和安全管理水平。各区县教委要继续加大学校科技创安工程建设的工作力度,加快科技创安工程建设的步伐,加大经费投入,完成市教委、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工作目标。
  八、加强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培训。各区县教委要根据本区县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园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培训内容应包含有关中小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对校长园长和学校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管理专门培训。中小学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切实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
  九、继续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文化、城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沟通情况,解决重点问题,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继续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抓好《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落实工作,把中小学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会同卫生部门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会同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打击校园周边“黑网吧”、“黑车”、无照游商等违法违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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