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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北京市平谷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批复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北京市平谷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批复
(京政函[2006]38号)


平谷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北京市平谷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请示》(京平政文[2006]12号)收悉。
  市政府原则同意在你区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并由北京海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海关提出申请。平谷区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符合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市“十一五”物流发展规划,对进一步优化平谷及京东地区工业发展环境、完善京东现代制造业产业基地的口岸功能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对保税仓储、物流增值和“零库存生产”等功能的需要,有利于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条,促进加工贸易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本市外经贸发展环境。
  请你区政府督促北京海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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