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意见》试行过程中,市有关部门要在其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和政府网站上公布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方便企业查询,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沟通,积极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市投资促进局负责汇总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的内部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统一编印《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指南》,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梳理和规范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的意见(试行)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投资促进局)
根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京政发[2005]15号),为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明确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现就梳理和规范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的要求,适应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投资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对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进行梳理和规范。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环节,优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保留的环节,明确环节与环节之间的连接关系,规定每个环节的办理条件和办理时限。通过梳理和规范,实现效率与质量的统一,促进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维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权威性、严肃性,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提高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办理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取消建设部门办理建设项目报建的环节。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不再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手续,直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手续。
(二)改变规划部门对企业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方式。规划部门不再对企业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批,改为对规划设计招投标活动进行备案监管。
(三)解决办理中央在京建设的核准类、备案类项目的职责分工问题。建设部门不再承担中央在京建设的核准类、备案类项目立项阶段的登记备案工作,并将其办理中央在京建设的核准类、备案类项目的年度施工计划和收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职责交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
(四)加大土地一级开发的力度,简化土地上市交易后相关环节的办理手续。充分发挥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作用,在土地上市交易前,完成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环保、交通、园林绿化、人防、消防、防疫和供水、供气、供热、电信、排水等方面的许可和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并组织落实好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要加大土地一级开发的深度,减少土地上市交易后相关部门的办理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