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管理遏制顶板事故的通知
(渝经煤安[2006]31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庆煤炭(集团)公司:
今年以来,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顶板事故居高不下,截止5月21日,全市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118起,死亡141人,其中顶板事故73起,死亡79人,占事故总起数的62%,死亡总人数的56%。目前,全市已发生重大顶板事故3起,分别是: 1月8日,万盛区全兴煤矿死亡5人; 1月11日,万盛区堰口煤矿死亡3人;4月11日,万盛区油坊煤矿死亡3人。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顶板事故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和特点,针对顶板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人”,为本强化对安全工作的领导,特别是要进一步增强防治顶板事故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细、抓实、抓好顶板管理工作。
二、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要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区县小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基本条件暂行规定和矿井质量达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渝经煤安〔2006〕22号)要求,从采煤、井巷工程、机电、运输、通风、综合管理等生产关键环节着手,开展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实现动态达标。改革支护方式,在有条件的矿井积极推行金属摩擦支柱或单体液压支柱,减少顶板事故发生的机率,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
三、 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现场管理不失控。加强对作业现场行为的控制,以严格的制度和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及时纠正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明确下井带班的工作内容,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在现场得到落实。
四、抓好雨季顶板管理。在雨季汛期,井下涌水量增大,顶板淋水增大,空气潮湿,井下巷道易发生垮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要加强井巷的“敲帮问顶”工作,对井下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及时消除悬矸、浮矸等隐患,避免顶板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