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重点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信息直报点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6]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信息“直通车”的作用,为省政府领导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经研究,确定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省科学院、兰州大学等29个单位为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直报点的管理。各单位直报点要把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制度,明确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部门和分管领导,确定信息工作人员。直报点日常管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年度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对信息直报点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调整。
二、信息报送要求。直报点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的信息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签,并在信息稿件上注明签发人、签发时间和报送单位。直报点要坚持经常报送信息,重大、紧急信息要随时上报。
三、信息质量要求。要坚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规范的要求,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各单位的主要工作,突出重点,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
四、报送方式。一是通过传真方式直接报送信息。二是不涉密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报送。三是特殊情况可派人专送或通过电话报送。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督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直报点的作用。
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联系电话:0931-4609067
E-Mail:xinxichu@gansugovcn
传真:0931-4609069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名单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名单
直属企业(18)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亭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四厂、四○四厂、甘肃电信有限公司、甘肃移动通信公司、甘肃联通公司、省电力公司、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甘肃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