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要进一步加强优秀运动队训练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重点运动项目及后备力量训练条件;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队项目布局,调整运动项目结构,根据我区的体育资源、体质特点、训练条件和教练水平,突出发展我区在全运会上的优势项目。加大人才引进和交流力度,从区外引进高水平教练员,高起点提升我区运动技术水平,积极与体育发达的省、市进行运动员交流,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尽力向国家队输送运动员,使更多的运动员能经常参加国内外大型赛事。要坚持“三从一大”的科学训练原则,创造有利于发展现代竞技体育的环境和条件。制订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鼓励体育科技人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在训练方法、训练手段和发挥技战术方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训练质量。
(十三)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保障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制定实施我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科学调整全区青少年后备人才训练网布局,努力争创“国家级奥林匹克后备人才基地”。积极争取国家发展竞技体育资金,充分发挥各市县的积极性和地区优势,建立并逐步加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引导业余训练向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打基础、重输送的方向发展。有条件的市县应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并办好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自治区将在资金、师资、设备、器材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整合全区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的资源,坚持走教体结合的道路。建立和完善优秀后备人才输送、成材跟踪奖励机制,促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办好宁夏大学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不断提高体育运动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成材率。
(十四)各级体育部门要立足全局高度,重视战略性、前瞻性筹划,共同重视我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各级体育部门要根据各地的经济条件、人才资源和传统优势,制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业余训练工作规划。要继续发挥全区运动会和其它重要赛事的杠杆作用,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引导各地强化业余训练。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业余体育学校,提高业余训练质量,重点抓好本地区具有传统优势的运动项目。要依托学校、依托场馆、依托社会力量拓宽业余训练渠道,抓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
(十五)进一步加强优秀运动队的管理和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体育队伍。加强优秀运动队的文化学习和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强化祖国培养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培养过硬的思想作风和拼搏精神,不断提高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三严”方针,坚持体育竞赛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决反对使用违禁药物,严肃查处违禁事件,抵制不正之风,维护竞技体育的高尚目的和纯洁本质。
(十六)继续贯彻发展体育事业必须依靠科学技术,体育科技工作必须面向体育实践的方针,加强体育科研队伍和体育科研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科研条件,不断提高体育科研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联合全区体育科研力量,发挥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各自优势,制定实施竞技体育科研规划。鼓励体育科研工作者深入运动训练第一线,开展科学研究,为运动队提供良好的科技服务。针对我区重点运动项目的实际,利用现代信息资源和高新技术,对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增加训练中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比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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