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金融财税投资体制改革
(二十)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积极指导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做好股份制改造准备工作。推进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为重点的农村金融改革,着眼于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组织、机制和服务创新,从整体上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顺应金融市场不断开放、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结合自身发展目标、经营现状、风险承受能力,着力加强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进一步培育和增强金融业务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化、商业化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的资金支持,实现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与自身发展的互利双赢。(银监会宁夏监管局牵头)
(二十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对称”的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责任,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把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上来。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更多地向农业和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倾斜,同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和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我区实际,进一步规范税费政策和征收秩序,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财政厅牵头)
(二十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和调控,健全以规划为依据,土地和环保为约束,金融、财政、税收等密切配合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备案制和核准制,赋予企业更多的投资自主权。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决策责任追究制和投资项目公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各项制度,加快实施“代建制”步伐。(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三)继续深化统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深化统计制度改革,改进统计手段,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渠道,规范、健全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上经济的统计工作。(统计局、调查总队牵头)
七、继续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二十四)推进就业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完善落实职工最低工资制度,加快建立预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继续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加大对困难群体再就业的帮扶力度,加大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力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