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宁政发[2006]63号 2006年5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着力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用更大力量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更加注重改革和发展的紧密结合,以改革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体制机制问题;更加注重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平稳推进。
二、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积极推进政府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完善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财政供给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编办牵头)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听证程序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许可监督办法》等规定,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法制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