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际利用外省资金
指2006年全省各市(州)从外省、区、市(不含国家各部、委)实际引进并已到位的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方面投资的各种资金。实际利用外省资金包括本年度内实际从外省、区、市拨入或借入的资金及以各种方式筹集外省方的资金,但不包括本省企业公开上市发行股票所募集的社会资金,也不包括来自国外、港、澳、台地区及省内市(州)间互相引入的资金。
四、出口总值
指2006年全省各市(州)实际离开我国国境的货物总金额。具体包括对外贸易实际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出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从保税仓库提取的其他出口货物。我国规定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进行统计。
五、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指全省各市(州)全部非国有工业企业中登记注册类型为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其他联营企业、非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业企业全年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全省各市(州)注册为股份合作企业、其他联营企业、非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个体的批发和零售贸易及餐饮企业(或经济)年度内对城乡居民和社会团体实现的营业收入总额;全省各市(州)非国有建筑企业中登记注册类型为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其他联营企业、非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等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收入总额;全省各市(州)的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仓储业、旅游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娱乐业中民营经济成份年度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比上年的增长幅度。
六、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