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06〕28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精神,现就大力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排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以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为主线,以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产业为重点,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健全、依托科技支撑、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在发展经济、利用自然资源方面尽可能做到“有效”,而非“最大”;提倡节约、反对滥用;提倡集约经营,反对粗放经营;提倡利用可再生资源,减少消耗可耗竭性的化石资源。
生态效率原则。一是在资源投入不增加甚至减少的条件下实现经济增长;二是在经济产出不变甚至增加的条件下,大大减少排放废弃物。
环境友好原则。坚持污染预防和“零排放”,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及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
3R原则。一是减量化原则。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即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满足既定的生产或消费需求,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做到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二是再利用原则。产品和包装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多次使用。三是资源化原则。产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无用的垃圾。
(三)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