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全面完成“六有”工程建设扫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制定农村中小学理化生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卫艺教学器材的配备标准。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初中理化生实验设备等仪器设备的实际配备情况。制定农村初中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组织仪器设备和图书的招标采购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安装和图书的配送工作。对各地初中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4.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建设县职业教育中心。根据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省教育厅制定全省34个经济薄弱地区县职教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经济薄弱县制定县职教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向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申报经济薄弱地区县职教中心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省遴选确定2006年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并下达项目预算。各项目学校按批复预算和项目规划组织实施。
5.职业教育助学金。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根据2006年初三学生人数测算下达省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人数控制指标。印制并发放江苏省职业教育助学证。做好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对象遴选等工作。资助对象凭国家和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领取职教助学证,到职业学校报到时凭职教助学证免交学费。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凭各职业学校回收的职教助学证拨付经费。
6.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和内容。各职业院校申报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省教育厅、财政厅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专家遴选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优先资助数控技术应用、汽车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工电子与自动化、建筑技术、纺织服装、医药、现代化工、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商贸服务等专业的实训基地。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各项目学校按规划和批复的项目预算组织项目实施,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购实训设备。
四、保障措施
1.加大投入经费。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中小学免收学杂费后形成的公用经费缺口由财政全额安排,省财政对财政困难县给予适当补助。各市、县财政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以县为主”的原则,将本级应承担的“两免一补”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部门预算。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2亿元,为苏北五市、苏中地区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80万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的投入,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3.2亿元,支持苏北地区、苏中经济薄弱县和黄茅老区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大对经济薄弱县职教中心建设的投入,省财政安排经济薄弱县职教中心建设专项补助经费6800万元。加大职业教育扶贫助学力度,今年省财政安排职教助学金1亿元。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2亿元,重点支持省遴选确定的实训基地建设。
2.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近几年,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先后制定了《江苏省职业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暂行管理办法》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不断规范经费的使用管理。近期还将陆续制订下发《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济薄弱地区县职教中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省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以及项目的申请、建设、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与论证,切实做好专项补助项目的遴选工作,努力做到成熟一个扶持一个,扶持一个建成一个。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资助经费的重要依据,以调动项目实施单位的积极性,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3.强化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建立公示制度,在遴选职业教育助学金、“两免一补”经费资助对象时,坚持公示制度,广泛接受广大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各项资助经费发放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使之成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加强对资助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助对象遴选、经费投入、学生资助情况等。加强工程和设备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工程和配备仪器设备的质量。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督查和审计。
4.加强政策宣传。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印免收学杂费、“两免一补”、职业教育助学金等政策问答,发放到每一所农村中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下发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宣传有关资助政策。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免收学杂费等政策的宣传报道,使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附2: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为培育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全省现有农村劳动力2664万人,其中已转移到二、三产业约1530万人,农业从业劳动力1100万左右。农村劳动力文化层次偏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3.6%,初中文化程度占52.4%,高中文化程度占11.2%,中专文化程度占1.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江苏农村劳动力接受培训的比重为21%,受教育面明显偏窄。
近年来,针对这样一个数量大、文化层次低的从业群体,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农民培训工作的力度。农业技术培训方面,建立了以农业职业院校为龙头,农广校、农干校为主体,技术推广机构及龙头企业等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培训网络。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方面,形成了以市、县劳动、农业、教育部门培训机构合理分工、通力合作的良好局面。“十五”期间,通过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及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培养了一批骨干农民。全省已有80万农民获得了“绿色证书”,10.35万名青年农民获得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证书,每年全省有近100万农民参加实用技术培训。近几年新增的142万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中,有70万人通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全省农民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农民总体素质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必须大力实施全省农民培训工程。首先,巩固和发展劳务输出成果、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需要继续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第二,走新型“三农”发展之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培养一大批具备现代科技素质、倡导文明新风,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新型农民。第三,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增加农民收入,急需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实用技术的水平。第四,农村奔小康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造就一支农民企业家(农场主)队伍,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实现“民工潮”向“创业潮”转变。总之,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省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保证。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民培训工作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继续实施500万农民大转移和百万农民大培训”的要求,充分利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全员农民培训,力争达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前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农业从业人员基本轮训一遍,使全省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创业能力、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明显提升。
具体目标是,2006-2010年期间,着重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三种类型的培训,共培训农民1000万人以上。其中,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30万人,五年共计15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每年200万人,五年共计1000万人;创业培训每年10万人,五年共计50万人。
(一)劳动力转移培训
培训对象:农村新增劳动力和有转移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人员、贫困农民和复员退伍军人。
培训内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要求设置培训内容,当前重点开展机械电子、数控操作、缝纫服装、餐饮服务、电气电焊、建筑安装等市场急需工种的培训。
培训途径:依托城乡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乡镇成人教育中心等培训机构,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农民自愿和国民待遇的原则,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参加培训的农民给予补贴,鼓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订单培训,定向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