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廉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网络。坚持关口前移,把事前与事中监督结合起来,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质监等监督主体的职能,切实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优秀,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干部廉洁,确保不损害群众利益,真正把农村公路建成人民满意的“阳光工程”。
(六)坚持建养并重,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总结各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经验教训,加快我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与养护运行机制的研究,尽快出台江苏省农村公路管养办法,实施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机构精干、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体制,落实稳定可靠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培育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农村公路路况完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进而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实现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附件2: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教育工程,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教育公平的战略举措,是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教育富民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是发展现代农业、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强农民创业能力的必然要求。农村教育培训工程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两方面内容。
一、 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一)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从200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5亿元。
(二)继续实行“两免一补”工程。2006年,继续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2亿元。
(三)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完成“六有工程”的基础上,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中小学添置理化生实验设备、体育、艺术教育器材、图书资料,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鼓励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3.2亿元。
(四)县(市)职教中心建设工程。2006年,扶持苏北、苏中34个经济薄弱县(市)职教中心建设,使其成为当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6800万元。
(五)职教助学培训工程。2006年,资助经济薄弱地区5万名(其中在校生2万名,2006年新生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连续资助三年,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努力实现资助一个困难学生,帮助一个家庭脱贫。2006年省财政安排职教助学金1亿元。
(六)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06年,建设15个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30个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紧缺技能型人才。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2亿元。
二、农民培训
“十一五”期间,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继续实施500万农民大转移和百万农民大培训”的要求,充分利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全员农民培训,力争达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前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农业从业人员基本轮训一遍,使全省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创业能力、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明显提升。
(一)劳动力转移培训。围绕农村新增劳动力和有转移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人员、贫困农民和复员退伍军人,每年培训30万人,五年共计150万人。2006年省财政安排补助经费6000万元。
(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重点面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对新技术接受能力一般的广大农业从业人员,每年培训200万人,五年共计培训1000万人。2006年省财政安排补助经费2000万元。
(三)创业培训。以种养殖专业户、村组干部、农村经纪人及返乡创业人员为主要对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已有一定生产规模、科技意识较强、能起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每年培训10万人,五年共计培训50万人。2006年省财政安排补助经费2000万元。
具体实施方案附后:
附1: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方案
2: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附1: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我省农村教育发展,根据教育培训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农村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我省农村教育实际出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确立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坚持城乡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致富农民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改善农村教育办学条件、优化农村教育结构、保障农民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活费;加快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和县职教中心建设;继续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二、目标任务
1.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从200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
2.继续实行“两免一补”工程。2006年继续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完成“六有工程”的基础上,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中小学添置理化生实验设备、体育、艺术教育器材、图书资料等,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鼓励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4.县职教中心建设工程。2006年扶持苏北、苏中34个经济薄弱县职教中心建设,使其能起骨干示范作用,成为当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
5.职教助学培训工程。2006年资助经济薄弱地区5万名(其中在校生2万名,2006年新招收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连续资助三年,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努力实现资助一个困难学生,帮助一个家庭脱贫。
6.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06年建设15个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30个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紧缺技能型人才。
三、主要工作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印发各地执行。各市、县教育和财政部门认真测算当地享受免收学杂费的学生数和所需经费。省、市、县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免收学杂费所需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2.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做好“两免一补”对象的遴选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免尽免、应补尽补,优先资助孤儿、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农村低保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子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制度,2006年秋季新学期实行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一免一补”(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交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住宿生给予生活补助)。为苏北、苏中和茅山老区80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做好免费课本的采购、分配和发放工作。建立新学年资助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