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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33号 2006年5月17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要求,结合制定实施“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第一轮实事相衔接,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新五件实事。经过调研论证,省有关部门分别提出了农村新五件实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兴办农村新五件实事,从农村最紧迫、农民最需要的事情做起,解决上学难、看病难、出行难、环境差和文化生活贫乏问题,件件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得益受惠的民心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关键工程,是促进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事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兴办农村新五件实事的重大意义,带着强烈的责任感,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实事抓紧抓好。各地特别是县级政府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农村新五件实事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建设资金,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村新五件实事顺利推进。
  对农村新五件实事的进展情况,各级政府每年要向上级政府作出专题报告。省政府每年将组织检查考核,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附件:1.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2.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3.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4.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5.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2003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列入全省“农村五件实事”之一,作为本届政府任期目标加以推进。至2005年底,全省共建成农村公路4.1万公里,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的132%,行政村灰黑化等级公路通达率达到93%,受惠群众达到4000万人,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时期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城乡统一规划为先导,以城乡产业统一布局为基础,以城乡基础设施统一建设为重点,促进城市先进生产力向农村流动,促进城市社会服务向农村覆盖,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扩散。农村公路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保障。全面实施完成农村道路通达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全省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总体目标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新形势,省交通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以及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的统一部署,立足将农村公路延伸至规划的集中居住点(规划村),初步编制了“十一五”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总体目标是: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万公里,其中县通乡公路4500公里,乡通乡公路4300公里,至规划集中居住点的道路31500公里,同时改造县至乡及乡际公路大中桥梁2000座,力争改造乡通行政村公路大中桥梁3000座,通过五年努力,力争同步完成规划集中居住点的道路建设,实现真正的“村村通”。
  2006年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是:着力加快县通乡、乡通乡农村公路建设,完成一轮规划中剩余通村公路项目,实现村村通灰黑路;在此基础上,认真实施200个环境整治试点村的农村公路建设,加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力度。具体任务是:全年完成投资40亿元(其中省补资金21亿元),建设农村公路3000多个项目10000公里,其中,按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县通乡(镇)公路1500公里,按照三级或三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乡际公路1500公里,按照四级或四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乡(镇)至行政村公路7000公里,新改建桥梁1000座。涉及全省11个市的60多个县1500个乡2600个村。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十一五”建设规划。按照全面实现小康的要求,随着镇村建设规划的完成,坚持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结合中心村镇调整和农村“三集中”的推进,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农民群众出行需要、山水林田治理需要、小城镇建设需要等要素,完善“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使之更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二)坚持统筹安排、稳步推进。首先用2年时间(2006-2007年),重点建设县乡、乡际公路,完成一轮规划中剩余的通行政村公路,全面完成本届政府任期内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再用3年时间,重点推进至规划集中居住点的农村公路建设及部分“断头路”建设。同时坚持路桥同步改造,加大桥梁改造力度,至“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农村公路桥梁改造任务,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效益。
  (三)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桥梁改建项目的资金补助。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继续用好高速公路加价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并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管。
  (四)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加快对我省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模式的研究,建立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管理与养护体制,尽快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和办法,使农村公路管养正常化、规范化。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加大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力度。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各级交通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分解责任,分级负责,确保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水利、农林、审计、地税等部门的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坚持科学发展,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坚持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指导下,统筹安排,有序建设。首先确保一轮规划中项目实施到位,同时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布局和规划要求,统筹安排好今年试点的集中居住点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坚决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水平,并把重点转入县通乡(镇)公路和乡际公路以及桥梁的新改建上来,转移到解决农村公路的“断头路”上来,以最大程度地完善农村路网,改善农民交通条件,实现农村公路的科学发展。在建设标准把握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修实用、安全和资源节约之路。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通发展状况、地质地形特点,合理确定技术标准,科学选用技术指标。在注意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行车安全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注重环保和资源的有效利用,最大程度地节约土地,实现农村公路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和谐。
  (三)坚持政府投入,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的筹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关键是落实好筹资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减轻农民负担。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从2006年开始适当调整农村公路建设省补助标准:苏中、苏北乡际公路由每公里补助15-25万元统一提高到30万元;农村公路桥梁补助标准从600元/平方米提高至800元/平方米。按新的补助政策,预计2006年省补资金21亿元。除省补资金外,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增加财政投入,积极出台优惠政策,把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向农民筹资,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四)坚持质量第一,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继续把建设质量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首要任务,改进和研究加强质量管理的新办法,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质量责任,使农村公路建设各项程序和规定制度化、规范化。省对各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抽查检测。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既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又要规范标准审核程序,确保农村公路质量不出问题,努力把农村公路建设这件实事办得更好、办得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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