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全市建设一个良好的基本农田水利系统,是发展效益农业、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和基本保证,也是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必要基础。目前,我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已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和农业等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两个趋向”重要论断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更加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并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大领导力度,统一部署,努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抓好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量多,涉及面广,时间长,因此,各地要重视和抓好规划。要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先重后轻、分步实施、逐年推进、务求成效”的原则,依据全市大的规划框架,进一步细化本地的建设规划,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逐年推进,力争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田围内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工程任务。
农田围内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整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点,目前全市规划建设的五大优势农业区的粮菜轮作农业区和“菜蓝子”农业区既是我市的主要农田区域和农产品生产重点区域,同时也是本《规划》农田围内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区域。在方法上,首先从这些区域中完善或建设一批重点村镇农田基础设施,建成一批较高标准农田,达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并以此作为示范,逐年推广和铺开。
(三)分级负责,实施项目管理
加强农田围内水利基本建设,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本规划提出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实行政府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的投入机制,落实项目管理,农业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的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规模建设、注重实效的原则。项目的管理,按农业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坚持立项条件选定项目,给予必要补助,跟踪检查验收。省、市、区(县)专项财政资金采用分级负责,独立实施工程项目的办法进行建设。由省、市投入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的选定由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筛选后报省市审定,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区域内的骨干工程的主要建设。省市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财政报账制,坚持“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要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监督,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以此确保项目资金如期到位和项目如期完成,保障农田围内水利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严格工程设计、招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
(四)建立工程管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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