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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农业局关于汕头市农田小型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农业局关于汕头市农田小型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的通知
(汕府办[2006]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农业局编制的《汕头市农田小型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业经第五十二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五日

汕头市农田小型水利基本建设规划(2006-2010)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议案》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的决议的通知》(粤府〔2005〕126号)的精神,针对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别是农田围内基础设施的现状、存在问题和今后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制订《汕头市农田小型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以推动和加快全市农田小型水利基本建设步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效益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
  我市地处沿海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同时,又是典型的人多地少地区,耕地资源十分贫缺。全市现有耕地总资源68.65万亩,其中常用耕地58.87万亩。人均占有耕地0.13亩,为全省人均面积0.4亩的35%,远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划定的0.8亩警戒线。经过历年来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市大型水利设施得到修建和改善。现有山塘水库524宗,总库容33182万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8宗,小型水库192宗,塘坝324宗。韩、榕、练三江引水工程17宗。机电排灌站319宗542台,总装机容量32285千瓦。全市排灌渠系8008公里,其中斗毛渠5347公里,占66.8%;涵闸总宗数7052个,农田涵洞 8753个,陂头1672个,农田灌溉水池2357个,机耕路3100公里,便桥6314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3.9万亩,占耕地总资源的63.6%,旱涝保收面积39.6万亩,占耕地总资源的57.4%。全市高产稳产基本农田33.34万亩,占耕地总资源的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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