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统一指挥、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承办全省应急救援队伍矿山救护资质管理、救护人员培训的考核发证工作。
(六)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行业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和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监督管理二处。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工作;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电力、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行业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和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省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和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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