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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负责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全省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煤矿企业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制定全省煤矿安全投入、安全装备、安全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对煤矿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六)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八)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
  (九)负责监督管理省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三)负责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对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有关法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验收的,依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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