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环节
自查自纠工作从6月中旬起,至2007年2月底基本结束。主要环节为:
1、学习宣传(6月中旬-6月底)。本环节主要是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营造氛围。具体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提出自查自纠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方式方法;二是动员部署,认真学习。明确自查自纠的重要意义、具体任务、工作措施,领会中央、市委和市府治理商业贿赂和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三是宣传报道,营造环境。运用网络、专栏、报刊等手段,宣传依法合规经营,反对商业贿赂,增强企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
2、摸底查找(7月1日-8月31日)。本环节主要是调查摸底,查找问题。具体抓好制定调查方案、开展调查、组织自查、汇总查找四项工作。在调查摸底方面,采取走访座谈、个别交流等形式,掌握情况,摸清底数,研究分析,归纳梳理。在查找问题上,运用组织座谈交流、公开征询意见、设立举报电话、查看会议记录等手段,认真做好“排、查、找”:排一排,由于政府部门职能转换,有无利用这些职能参与企业经营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查一查,在会员企业遇到困难需要支持帮助时,有无趁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找一找,在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或超标准谋求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调查摸底情况、查找问题情况,分别于7月20日和8月底前,书面报送市外经贸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3、处理查办(9月1日-10月31日)。本环节主要是归纳梳理问题,分类作出处理。一方面,对自身查出的问题按照市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另一方面,协助市外经贸委做好情况收集、汇总,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处理和查办情况,及时报送市外经贸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4、整改建制(11月1日-12月31日)。本环节主要是建章立制,进行整改。具体抓好三项工作:一是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提出整改措施;二是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第一,抓好自身建设,对照自查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制度,树立行业自律的形象;第二,抓好行业建设,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商务部《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暂行)》,发动和组织会员企业订立抵制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律公约,加强企业内的互相监督,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二是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开展对企业诚信评估,在条件成熟情况下,赋予诚信等级高的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相应的经营便利;三是推行“扬先”制度。通过网站、报刊,表扬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在条件成熟和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尝试推行“黑名单”制度,公布经查实的从事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企业经营者的名单,对其中情节严重的,将建议政府部门取消其企业相关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