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经贸技术〔2002〕1222号)
各市、县经贸委(经委、经贸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
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国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省经贸委制定了《浙江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
浙江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
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国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浙江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是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指导方针,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是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环节。根本目的是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建设企业技术中心。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性质和任务 企业技术中心是较高层次、较高水平的技术创新机构。技术中心包括:大中型企业为主的企业技术中心;围绕发展行业或区域特色经济,面向行业和区域的开放式的技术中心;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的产学研联合开发中心。 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1、技术中心要具备技术和市场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能力,从技术和市场机会相结合的角度,收集和调研国内外相关专业技术发展的信息,分析、研究行业、区域和企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制定技术和产品发展战略,对技术创新决策提供咨询,并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承担行业、区域和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技术中心要在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支撑企业中长期发展需要的研究开发工作及发展行业和区域特色经济的技术和产品开发工作,特别要不断研究开发出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3、大力推行产学研结合机制,提高企业多渠道运用技术资源的能力。技术中心要成为企业实施产学研合作的主要载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提高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科技力量和研究成果进行应用性研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技术和商品的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鼓励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联合攻关,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为本行业、本区域提供技术服务、咨询和指导。
4、技术中心要加强与国外同行企业、研究单位、中介组织以及大学的交流与合作,跟踪国际技术与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寻求广泛的技术合作。要善于分析市场需求,有选择地运用国外技术创新成果和人才,提高行业、区域和企业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起点,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行业、区域和企业的竞争能力,推动产业技术的升级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