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
(内政字[2006]163号 2006年5月23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地质工作,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和发挥地质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一)地质工作确立了我区为资源大区的战略地位。地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并作用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自治区成立50多年来,地质工作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矿产资源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现各类矿产136种,矿产地4100余处,探明一定储量的矿产92种,其中66种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10位,28种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三位。特别是稀土、稀有金属、能源矿产、有色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是我区的优势资源,其中稀土资源储量居世界首位,煤炭探明资源储量和远景储量居全国第二位,探明储量为7000多亿立方米的苏里格气田属世界级大气田,已发现和探明的铜、铅、锌、钨、金、银等一批重要矿产地,资源潜在价值巨大,这些都为把我区建设成为国家能源原材料战略接续基地创造了条件。
(二)加强地质工作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必然要求。“十五”期间,我区以矿产资源为物质基础的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1.5%,初步形成了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等具有特色的六大优势产业,成为拉动自治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十一五”期间,我区将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重点,继续扩大工业经济总量,调整优化结构,突出产业化、大型化和基地化,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建设国家级煤炭基地和火电基地,抓好化学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要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就必须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力度,提高地质工作研究水平,掌握资源分布和动态变化,建设一批后备资源基地,建立稳定、持久的资源保障体系。这是高效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和谐内蒙古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