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通知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通知的实施意见
(内政字[2006]161号 2006年5月23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2005年10月19日,《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以下简称《意见》),就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为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全面提高我区上市公司质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区上市公司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多数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发展健康,成为所在行业的排头兵,对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体制和历史原因,部分上市公司还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着力解决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促进我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提高我区上市公司质量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意见》精神,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主线,以增强上市公司透明度为途径,以提高上市公司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为核心,以解决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推动创新发展为纽带,以健全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为依托,采取“因企制宜、一户一策、突出重点、逐户解决”的办法,全面提高我区上市公司质量,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二、目标要求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环境;要支持和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透明度;要督促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要着力解决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和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等突出问题;要尽快全面完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要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对上市公司进行梳理排队,分类指导,即具有特色优势的做优做强一批,符合产业政策的扶持发展一批,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规范一批,资产质量不高的重组整合一批,全面提高我区上市公司质量。
  三、重点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