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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省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省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浙委办[2006]36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省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4月6日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事厅、
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省科协
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广大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扬“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精神,继续发挥余热、奉献力量,积极投身到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和工农业生产等各个领域从事科技攻关、科学普及和教学生产实践活动,为我省的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社团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为团结和凝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了很好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我省广大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及其组织的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重要意义
  广大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对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对于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环境,使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在保持身心健康、安度晚年的同时,继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经验、才智和力量。
  二、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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