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支柱企业。通辽梅花味精生物公司、通辽万顺达淀粉公司、通辽通德淀粉公司、通辽中科天元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利牛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鲁玉王公司、通辽盛发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通顺铝业有限公司、山东焦州铝材公司。
5.主要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成以玉米为原料的生物发酵基地和铝业深加工基地。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86亿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至2.04吨标准煤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0%。
四、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一)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领导。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需要多方面相互协作的系统工程,事关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大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节能、节水、综合利用专项规划。自治区成立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工业、发展改革、科技、环保、财政、税务、国土资源和统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
(二)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内的企业要通过重组、联合扩大规模,围绕核心资源强化深度加工,增强产业间的关联度,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大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主导产业突出、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示范区。淘汰落后技术装备,清理整顿“五小”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节水技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使示范区成为经济、环境和生态紧密结合,发展循环经济的典范。
(三)制定促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超标准电价和水价,限制超标准用电、用水。自治区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利于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区发展的财政、税收、投资、土地、排污费返还等优惠政策和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的激励政策,切实发挥有关政策在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中的导向作用。
(四)加大对循环经济示范区资金支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内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
(五)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推动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相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自治区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将其纳入科技开发计划和产业化发展计划,提高循环经济技术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自治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科技部门要组织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区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的企业,在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循环经济技术的基础上,自主研发或联合研发适合我区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技术和产品,提高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技术支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使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成为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核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