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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郑汴快速路两侧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精神,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坚持按项目供地、按标准供地和按用途供地的原则。没有项目,或者项目投资规模达不到规定标准,或者项目用途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一律不予供地。

  土地供应价格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地产集团根据实际投入并结合基准地价、市场价格综合评估后提出供地建议价,提交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政府批准。

  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项目用地的用途提出项目供地方式,提交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政府批准。

  为严格供地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具体项目供地问题。一般项目供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办理,重大项目供地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资金管理与土地收益分配

  土地征收、土地开发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别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地产集团筹集,土地征收、土地开发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计入供地成本,市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土地收益分配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04〕6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郑州市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 件
郑州市郑汴产业带建设用地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柳身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丁世显 副市长

      崔 凡 市委常务副秘书长

  成 员:秦晓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广灿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耀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鹏 市规划局局长

      张文田 市经委主任

      赵 健 市财政局局长

      雷 志 市监察局局长

      党普选 市交通局局长

      朱建国 市市政局局长

      陈书栋 市农业局局长

      史广敏 市林业局局长

      岳增浦 市商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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