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他各类组织,要依据
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队伍素质,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诉讼程序,建立简便高效的诉讼机制。推行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开展社区矫正。逐步推行检察改革,强化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司法活动,确保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完善司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推进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建立完善司法工作社会评价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4.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以
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提高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坚持把日常宣传与集中教育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以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基础,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全方位开展依法治理,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全面落实村务公开各项措施,切实尊重和保障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不断推进农村民主化、法制化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2010年,“民主法治村”达到40%以上。
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完善以社区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的社会功能,推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落实厂务公开制度,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