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1个单位私设账外账。市医疗保险处2005年应付定点医院、药店的医疗费4491万元从“基金支出”户转出,未在财务账内核算,还将市财政拨入的省属企业经费13.5万元置于账外。
3.有2个部门及下属单位隐瞒收入、漏缴税费。淄博日报社、淄博晚报社将2004年双方的广告收入共计260.8万元,互不开票,漏缴税费14.5万元。市卫生局及下属单位2003年至2005年隐瞒租赁费收入103.4万元,欠缴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21.8万元,欠缴个人所得税27.4万元。
4.有4个单位固定资产不转资、不入账。市委党校综合楼于1999年8月投入使用,造价1286万元至今未转资。淄博日报社报达印务中心工程尚有269万元未转资。市财政局固定资产账面管理车辆39部,实有车辆54部,有15部车辆未在账内反映。市教育局有978.7万元账外固定资产。
5.有2个单位收取的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市医疗保险处收取企业上缴的医疗风险储备金500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以单位定期存单形式存放。市教育局置换土地收取征地费200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
(四)国土系统、重点建设工程审计和审计调查
1.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审计情况
2005年对市国土资源局及张店、淄川、博山、周村4个区国土资源局和高新区规土局(统一征地办公室)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地管理费、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05年年底,市土地交易中心、市统一征地办公室等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4058.12万元。上述4个区和高新区国土资源部门征收的土地管理费、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收益共计3017万元,未上缴财政;二是欠征土地出让金、租金。截至2005年年底,普利公司、恒生公司、京润公司等多家房产开发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等共计1.02亿元。上述4个区国土资源局也普遍存在欠征土地出让金情况;三是挪用土地储备金、征地费等专项资金。上述4个区国土资源局和高新区规土局(统一征地办公室)将专项资金出借或垫付重点工程款等共计9285万元;四是其他财务管理问题。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单位截留下级土地管理费、资金多头开户管理,其中,市统一征地办公室截留应拨区县国土资源局资金711.76万元,市土地交易中心管理的资金在银行开设7个账户。4个区国土资源局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设置账外账、挤占业务费等问题。
2.新城区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审计情况
重点对新城区征地拆迁和6条道路建设资金进行了审计。新城区征地拆迁始于2003年6月,征地拆迁范围涉及张店区房镇镇、马尚镇、傅家镇和科苑街道办事处共43个村(居)、4.2万亩土地,至2005年12月底,累计投入征地拆迁资金10.87亿元。新城区6条道路施工单位提报完成工作量2.86亿元,财政拨款到位资金1.9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总体上是好的,确保了新城区建设的顺利进行,但也发现一些违规问题,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挪用、出借专项资金。张店区房镇镇建委挪用企业拆迁资金支付集体附着物补偿费1748.87万元,房镇镇、马尚镇镇政府共出借资金4536万元未收回;二是冒领土地补偿资金,多预留发展用地。如张店区房镇镇政府多申报拆迁户14户,冒领补偿资金206.34万元;土地附着物拆除资金227.13万元,实际申报316.32万元。房镇镇、马尚镇违反新城区统一征地政策,多预留发展用地171.45亩;三是部分工程结算不实。对新城区6条道路建设工程提报的2198万元工程结算值进行审查,在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反复审核的基础上又审减121万元,审减率5.5%。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