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使用原始分数录取。
(三)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复征志愿安排。
1.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公布高考成绩之后进行。其中,专科填报志愿时间为本科录取结束之后进行。
2.填报志愿全部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3.视计划缺额情况安排复征志愿。
(四)坚持本、专科考试改革方向,本、专科统考合一,使用同一分数录取。同时,专科录取资格线的划分,采取文、理同一资格线。
三、高考的组织工作
(一)提高认识。
高考是一项规模大、涉及面广、参加考试人数多、社会关注程度高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化对高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武警、卫生、交通、通信、供电、机要保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二)落实考点和加强涉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各有关高等学校、中学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好有关高考考点、评卷点;做好监考员、巡视员、评卷教师等涉考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不服从安排,造成工作重大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三)加强考试安全工作和严肃考风考纪。
安全保密是高考的生命线,严肃考风考纪是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和质量的关键。2006年,在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方面,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要坚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谁主管,谁负责”的分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2.加大投入,完善措施,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各市、县及高校保密室的建设和管理。
3.增强防范意识,强化薄弱环节管理。
4.严禁各种考试违规行为,努力降低我区普通高考违规违纪率。特别要防范和打击雇人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以及组织群体舞弊等严重考试违纪行为。
5.切实执行考试期间的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6.切实加强高考评卷工作的管理。
(四)做好诚信考试记录,加强诚信考试教育。
1.所有考生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2.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如实准确地记录考生在历次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报名、考试过程中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考场纪律的情况,并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之一提供给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