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由市协调小组领导带队的应急响应先遣小组,赶赴事发地,督促、指导和协调处置工作。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和应急支援单位,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参加现场处置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行动。
4.4 信息处理
(1)事发地政府及市主管部门(单位)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按市委、市政府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要及时编发事件动态信息供领导参阅。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研判各类信息,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完善应急处置计划方案。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向市政府的信息上报工作,上报的信息必须经总指挥或其授权代表签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4.5 信息发布
(1)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市级新闻单位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的相关信息,引导舆论和公众行为,通知社会各界做好应急准备及预防措施,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2)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要按照《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的信息发布计划和措施,指定新闻发言人或专门负责媒体接待人员,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与信息统一发布工作。
(3)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采取措施,对媒体关于事件以及处置工作的不正确信息,进行澄清,纠正影响。必要时要开通咨询热线,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接受群众咨询,释疑解惑,稳定人心。
4.6 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实施扩大应急行动。要迅速召开市协调小组会议或由协调小组负责人根据事态情况,研究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实施应急处置和紧急支援的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工作协调,努力控制事态扩大发展。
4.7 应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