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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3)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及有关部门,负责在应急期间指挥系统的通信保障和基础通信设施的保障、修复,对基础信息网络事故的调研、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4)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审核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并列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
  (5)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配合,负责宣传报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负责回答公众与各新闻媒体对网络与信息安全公共突发事件的询问。
  (6)国家、省在甬派出机构可按照中央和浙江省的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预案执行,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市公安局。
  (7)本预案未规定具体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均应制订部门应急预案,服从市协调小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2.2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信息产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宁波军分区、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委610办、市保密局、市委机要局、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和处理市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市协调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2)研究提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指导和督促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
  (3)负责市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督促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4)指导全市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5)负责对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工作,并组织力量进行援救。
  (6)及时收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市协调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I级或II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向市协调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3 专家组
  专家组由市公安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交通局、宁波电业局、宁波海关、宁波银监局、宁波证监局等社会重要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及部分在甬高等院校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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