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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6〕5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经教育部同意、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

  为保持国家普通高中课程目标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目标的一致性,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三个面向”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优秀新生,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高中课程改革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机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二、考试模式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二)普通高校招生分为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和艺术类四个报考类别。报考类别由学生自主选择。

  (三)考试科目设置:3+3+基础会考。

  文史类3+3科目组合:语文、数学(文)、外语(加听力)、政治、历史、地理;

  理工类3+3科目组合:语文、数学(理)、外语(加听力)、物理、化学、生物;

  基础会考是高中毕业水平考试。文科类基础会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理科类基础会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

  依据课程标准,文科类与理科类的数学科目考试范围不同。

  体育类考试科目组合:为理工类考试科目组合,再加考相关术科。

  艺术类考试科目组合:为文史类考试科目组合,再加考相关术科。

  (四)考试时间和分值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值150分;

  数学分文科和理科试卷,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值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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