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网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部分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分中心建设,完善106个县(市、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在全区主要蔬菜生产乡镇新建 15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工作站,形成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以蔬菜监测为突破口,开展快速定性监测和色谱定量检测,每个季度通报或公布一次监测结果。从源头确保上市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4.开展畜牧产品、水产品使用违禁药品和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及质量安全例行监督检查活动。重点监控养殖场(户)违法使用“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的行为,对重点地区进行违禁药品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5.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努力创建名优农产品品牌。一是重点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力争年底全区产地认定面积累计突破1400万亩,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数量累计达到100个;二是加快实施品牌农业发展战略,全面提高我区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认知度,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原产地证明商标、原产地标记和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1.严格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按照国家《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要求,严格食品生产准入。全面实行巡访、回访、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按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大小、技术含量高低、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水平的高低、检验监管的难易程度等情况,突出监管重点,实施分类指导、分类监管,确定监管的重点和频次。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实行重点监控,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大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奶制品、儿童制品进行专项抽检。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加大监督抽查频率,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对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做好南宁、柳州、桂林市的食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试点工作,建立1000个城市终端和 500个乡镇终端,并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2.加大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和整治力度。集中突破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中小企业及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和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屡禁不止的区域的整治力度,对重点嫌疑企业及造假窝点,在掌握违法证据后要组织力量突击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