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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无锡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06年无锡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办法》的通知

  市级补助资金根据省、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相关要求,以验收确认新增耕地或其他农地为依据,结合当年产生的挂钩折抵指标和土地整理专项资金预算,实行以收定支,一年一定,分类补助。2006年补助标准如下:
  (一)砖瓦窑厂。新增耕地每亩补助2000元,新增农地每亩补助1000元。
  (二)村庄(企业)整理。新增耕地:市区每亩补助20000元,江阴市、宜兴市5000元;新增其他农地:市区每亩补助10000元,江阴市、宜兴市每亩补助3000元。
  (三)基本农田等农地整理。新增耕地或其他农地市区每亩补助2000元。
  六、具体要求
  (一)保证项目真实、可行、合法,各市(县)、区要切实做好相关的基础管理工作:
  1. 对存量建设用地开展专项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为:土地整理项目的数量、分布情况、撤并时间;土地整理的资金需要量和资金来源;土地整理的类型、面积、权属、分布、整理难易程度等;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土地整理的可行性分析。
  2. 各市(县)、区、镇(街道、开发区)要制定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在摸清存量建设用地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分析土地集约利用的潜力,明确土地整理的方针和目标,落实土地整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以及土地整理的资金筹集渠道,明确开展土地整理的阶段和步骤及实施规划的措施等。土地整理专项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规划相衔接。
  3. 制定年度土地整理实施计划。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应在上年度的第四季度编制完成。实施计划由若干单个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组成。单个项目所确定的被整理用地,一般应为一宗地,整理区域应能连成一片;一个项目一般不能搞多个片区,不能跨镇(街道、开发区)。每个项目都应包括项目名称、整理地点、整理总面积、新增耕地面积、新增农地面积、被整理用地的类型和权属情况、预算整理资金、项目承担单位、预计施工完成时间、新增农用地承包种植落实情况等。
  (二)科学合理选项,突出重点支持区域和项目。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选项。基本农田整理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效益,发挥示范作用;在规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内,鼓励申报项目的建设形成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人员应当具有土地、农业、林业、水利等业务知识,熟悉当地农业生产和农业工程建设情况。可行性研究必须进行现场调查,切实掌握项目区自然、经济、社会等状况,可行性研究方案要广泛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确保方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坚决杜绝闭门造车、图上作业、脱离实际现象。
  (三)2006年度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15日,过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财政局联合行文申请报告; 2006年申请市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情况汇总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整理项目面积小于500亩的按要求提供项目资料);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及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相关材料的电子文件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市级将严格按照项目入库审查内容和程序认真组织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入库。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意见作为项目入库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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