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行办法》第一条所指的重大疾病必须符合以下定义:
(一)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指因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地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血透、腹透治疗或者施行肾移植手术。
(二)恶性肿瘤
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的恶性肿瘤或者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
(三)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骨髓中造血干细胞及造血微环境受到损伤后导致造血功能衰竭,使全血细胞减少,表现严重贫血、感染出血倾向。
(四)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致使大部分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具备下列指症: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Ⅱ度肝性脑病。
(五)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指对心脏瓣膜施行置换的手术。
(六)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并接受开胸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七)颅内肿瘤手术
指对生长在颅腔内的良性肿瘤施行摘除手术。
四、本处理意见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2005年11月1日“虚帐实记”实施后、本处理意见实施前,符合《试行办法》第二、第三条规定范围的参保人员,因死亡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帐户储存额的申领参照本处理意见规定执行。
附: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申领表(表一)》
2、《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申领表(表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申领表(表一)
年 月 日
参保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址 市(省、自治区) 区(县) 街道(乡镇) 居(村)委 路 弄 号 室
联系电话 手 机
联系地址和邮编 市(省、自治区) 区(县) 街道(乡镇) 居(村)委 路 弄 号 室 邮编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 机
联系地址和邮编 市(省、自治区) 区(县) 街道(乡镇) 居(村)委 路 弄 号 室 邮编
申请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的比例:百分之 (大写)。
签 名: 年 月 日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核准意见:
经核准,同意参保人员 领取百分之 (大写)的个人帐户储存额。
(盖章)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