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的险情和积水排除,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市信息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市防汛信息网络及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和运行的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的重大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的重大任务。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保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指导和监督北京地区民用机场的防汛避险工作。重点是审查民用机场、航空运输企业的防汛安全防御方案、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督查防洪安全措施(安全迎汛责任制、防汛应急救援、人员转移安置等)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北京地区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时的特殊、紧急运输(通用)航空抢险救灾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应急恢复;当灾情造成指挥通信系统破坏时,统一调动各种通信资源,为抢险救灾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防汛气象信息服务,监测天气变化,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降水情况,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工作。
北京电力公司:负责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各级重点防汛部位及应急抢险的电力供应和保障。
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八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负责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雨水口、进出水口等设施的防汛安全,组织应急抽排水。按照城市河湖排水调度相关预案,保证排水管线畅通。
市物资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水厂供水管线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供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管网的排水、防洪抢险。
18区县政府: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沿重点河道所在区县及重要水库下游有关区县负责群众避险转移和灾民安置工作。
2.1.3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防汛职责
●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
●组织制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与防汛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
●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负责本市应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负责本市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演练;
●负责组织本市防汛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负责本市防汛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
●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市属总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抗旱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2.1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
主要防汛职责是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2.2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主要防汛职责是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及抗洪抢险工作。
2.2.3 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市属总公司防汛指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