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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无锡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重点整改阶段(2006年8月份-9月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难点和重点问题,集中进行研究分析、开展调研,并提出整改办法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力量进行整改。其中,8月中旬邀请有关权威专家进行培训,解决关键问题。
  (五)抽查指导阶段(2006年10月份):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方面的专家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指导,逐项进行检查对照,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继续做好整改和提高工作。
  (六)咨询评估阶段(2006年11月份):邀请省专家组对我市创建省节水型城市进行咨询、评估,在此基础上,编制正式的创建江苏省节水型城市验收申请报告。
  (七)正式验收阶段(2006年12月份):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迎接省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考核验收。
  (八)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月份):对2006年创建江苏省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措施扎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作风拖沓、影响全市创建进程的将予以必要的通报批评。同时,对2007年全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部署。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无锡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考核工作,以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都应建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纳入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内容,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市政府每年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节水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约用水的宣传,特别是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公益性广告等形式,多视角、多途径、多场合扩大宣传范围,广泛深入地宣传节水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全市用水单位、社区居民以及外来人员人人知晓,引导全社会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全市上下一致、部门密切配合、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使节水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创建达标步伐。建立科学的用水体系,加强用水管理;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有计划地改造和淘汰老式耗水量大的设备和工艺;重点做好城区管网改造、供水节水监察工作;建立信息情报网络,及时收集国内外节水新产品、新技术的信息,积极做好引进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节水科研工作,加强用水设施工作的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新建和改建项目,提高节水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活动,典型示范,整体推进,促进节水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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