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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5、城市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宽带城域网、宽带接入网和城域宽带网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城区光纤到社区、到家庭,农村到村部。加快信息化政务建设,完善长春信息港、政府专网、部门纵向网和基础数据库,逐年提高网上审批和网上发布的水平。推进电子商务建设,建设综合性电子交易以及汽车、农产品专业电子商务系统,促进信息处理、物流管理、配送服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到2010年,城市信息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城市管理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继续实行一级规划、两级建设、三级管理体制,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园林、绿化、环卫、市政等事权。强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推进城市管理向社区延伸,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街为主、条块结合、责权明确、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园林、绿化、市政等单位改制步伐,实现建管分开,建立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

  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普及社区物业管理,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管理,力争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实施交通畅通工程,规划预留空间,加快建设停车场。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进程,完善交通指挥、调度、监管系统,提高动态管理水平;健全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实现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实现为市民执法、让市民满意。

  五、开发区经济

  发挥各开发区在区位、环境、体制、人才和产业方面优势,按照“技术创新、产业集聚、集约发展、辐射带动”的思路,把开发区建设成为综合性产业区和现代化新城区。到201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GDP年均增长2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5%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净月经济开发区GDP年均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长江路经济开发区GDP年均增长2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40%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一)发展特色产业集群

  坚持新型工业化方向,积极引进、开发大项目,重点发展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步形成汽车及零部件、玉米深加工、光电信息、生物与医药、装备制造、畜产品加工、材料加工等产业集群。在现有产业的基础上,各开发区要根据各自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培植自主创新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玉米加工业、现代物流业和出口加工业;汽车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与服务业;净月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洁净工业;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新型商贸、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其他省级开发区,以农产品加工业和其它资源加工业为主,承接大城市扩散产业。

  (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转移,集中规划欧盟、韩国、日本、俄罗斯、台湾、香港、苏州等专业招商园区,引进境内外优势企业向专业园区集聚。合理调整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挖掘、清理和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单位面积投入产出水平,采取土地置换、土地入股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探索“飞地经济”和“飞地工业”发展模式,推动开发区向外延伸触角。创新开发机制,制定和完善投资项目评价体系,确保大项目、好项目进区落户。“十一五”期间,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30%。

  (三)培育新的龙头企业

  发挥比较优势,积极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跨国公司合资合作,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重点建设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物流四大领域的龙头企业,带动相关行业集聚发展。“十一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开发区每年分别建成3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其他省级开发区,每年建成2个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以重点项目带动重点企业,以重点企业带动重点产业发展。

  (四)营造一流发展环境

  探索多样化投资运营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营造生态良好、和谐 安定、便民利企的生产生活环境。继续实行特区特管、特事特办的开发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向开发区简政放权。促进开发区内部管理企业化,外部管理社会化,大力精减机构和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标准的市场环境,构建市场活力足、制造成本低、分工合作细的产业服务体系。推广“土地换保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和补偿。

  六、城区经济

  发挥城区优势,整合和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推进城区经济在省市区域内率先发展。到2010年,城区GDP年均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年均增长30%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一)优化城区产业结构

  按照“提升老城功能,加快新区开发”的思路,整合各种资源,大力发展集群经济、品牌经济和都市经济,提速提质提效,促进城区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城区工业加快调整转型。搬迁、改造和提升传统工业,不适宜在三环以内发展的工业企业实施“退二进三”、“退城进郊”、“退老区进园区”。城市上风向、上水头严禁建设影响环境的工业项目。城市中心区大力发展以工业小区、工业楼宇为载体的都市型工业。创新城区工业形态,发展生产型服务业,创意型、研发型企业。

  改造提升城区服务业。适应消费需求变化,优化服务业网点布局,重点调整服务业内部结构。改造提升商贸流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物流、旅游会展、房地产、文化教育、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重视发展经济效益好、就业容量大、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业,促进城区服务业提速提效。

  引导城郊农业转型增效。大力发展都市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重点建设永久性菜田、生态农业园、苗木花卉基地等项工程。到2010年,把城郊初步建成现代化、生态型、高效益的都市农业示范区。

  (二)突出城区产业特色

  依据城市总体功能定位,大力发展特色鲜明、各有侧重、协调共进的优势产业,形成特色企业、特色产品、特色街路、特色文化和特色景观,进一步完善城区综合服务功能。

  朝阳区,老城区培育以商区、商圈为重点的商贸繁华区和精品区,新城区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为汽车配套的加工业、洁净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南关区,依托老城区和南部新城建设,重点发展服务业、都市工业;宽城区和二道区,以经开区北上为契机,结合老工业区改造,引导区内各种生产要素向东北方向集聚,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和仓储物流业;绿园区,依托毗邻汽车产业开发区优势,重点发展为汽车配套的加工业和服务业;双阳区,依托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都市农业、环保型建材业、鹿产品加工业和生态旅游业。

  (三)实现城区集约发展

  坚持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推进产业集约经营,提高城区土地利用效益。

  积极培育集约型工业园区。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延伸链条,推进分工协作,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生产。鼓励和扶持每个城区结合各自产业特点规划建设一个以轻工产品为主的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百亿元产值规模的特色轻工产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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