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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会展业。重点培育汽车、农业及食品、生物与医药、光电、教育、影视、冰雪、雕塑、体育、民博等10大系列会展品牌,把东北亚博览会逐步发展成为中国北方第一展会。到2010年,年均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25项以上,重要展会60个以上,带动相关产业收入150亿元。

  4、文化产业

  充分挖掘文化资源优势,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各类文化市场主体,构建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为主,中小文化企业联动发展的文化产业体系,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休闲娱乐、创意文化五大行业,建立汽车、影视和创意三大文化产业园区,全面推进文化印刷集中区、有线电视网络改造、数字电视、文化大厦、汽车技能培训中心、印务中心、机械加工培训中心、赛车场八大重点项目。突出地方特色,营造文化氛围,扩大文化交流和对外影响,加快建设长春科教文化城、长春电影城、长春雕塑城。到2010年,文化产业收入超过70亿元。

  5、金融业

  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促进金融资源集中,大力发展各种金融机构,逐步完善适应加快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的整合重组,积极发展股份制银行。加快引进中外合资、独资金融机构,“十一五”期间争取引进外资金融机构2-3家。积极培育各类机构投资者,加快发展各种基金,努力吸引国内外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来长设立分支机构,促进证券、咨询、评估、投资等金融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发展保险业,规范发展信托、租赁、基金、财务、担保等非银行服务业。加强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推进市商业银行重组和市农联社改革。到2010年,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到100户,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和10%,保费收入达到70亿元。

  四、城市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规划、联动发展,走集中城市化发展道路,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次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努力构建长春大都市经济圈,提高城市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

  (一)城市空间布局调整

  1、优化发展中心城市

  以长春市建成区为主中心,南部新城核心区为副中心,双阳、富锋、兴隆、机场等为外围组团,东北-西南为主要工业发展方向,东南-西北为主要生态建设方向,形成“主副中心、分散组团、轴向发展”的城区发展格局。到2010年,长春市城市建成区面积达350平方公里左右,市区人口控制在360万人左右。

  重点建设的区域。以人民广场为核心,城市二环路以内的核心区域为城市的中心区,集中布局金融保险、文化教育、信息通讯等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流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增强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以市政府南移为契机,规划建设南部新城区,形成城市的副中心,集中布局现代化、生态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和行政、文化、旅游、会展、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在城市中心区外围,根据各城区的区位优势、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汽车开发区、空港经济区、玉米工业园区、西客站建设、宽城区政府北迁以及世纪广场和东方广场等周边开发为契机,规划建设几个有特色、高品位的区域性中心。

  鼓励开发的区域。城市的西南-东北方向是工业发展主轴,实施重点开发。西南部依托高新区与汽车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汽车产业,构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特色工业区和新城区;东北部依托经济开发区、空港经济区、东湖开发区,集中布局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玉米加工业、出口加工业和现代物流业,建设成为能够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外向型经济区域。

  控制开发的区域。城市的西北-东南方向是城市生态建设主轴,实行控制开发。城市西北部限制一般工业和大规模的人口集聚,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发展都市农业;城市东南部作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重点区域,限制发展一般性制造业项目。万宝、米沙子方向,是城市未来工业发展预留地,必须科学控制,防止低水平盲目开发。

  2、加快建设次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

  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步伐。加大道路、给排水、环境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引导产业、人口和其他要素向县(市)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集聚。“十一五”时期,重点建设榆树、农安、德惠、九台等4个次中心城市,以及卡伦、合隆、五棵树、米沙子、伏龙泉、哈拉海等12个重点城镇。到2010年,4个次中心城市城区人口超过25万人,各重点镇区内人口达到3万人以上。

  3、努力构筑大长春经济圈

  建设和改造市域内部分国道、省道和县道,以长春为中心,以高等级公路连通长春与周边的农安、德惠、榆树、九台、公主岭、长岭等县(市)区,在100公里半径范围内构建一小时经济圈交通网,并逐步实现统一市场准入、统一交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带动长春经济圈快速发展,培育城市集群和产业集群。加大同吉林中部城市群合作的力度,加快建设长吉经济带。扩大东北四个副省级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建设东北物流走廊和东北经济隆起带,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适度超前原则,规划建设道路交通、水、电、热、气等一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提高承载能力,增强服务功能,改善城市面貌。

  1、综合交通体系。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公路、铁路运输为主导,以航空运输为辅助的中心成网、外围成环、四周放射的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建设长春交通枢纽中心。

  城市路网建设。以完善城区道路网、建设城市快速路、改造城市出口为重点,新建和改造150条城区主次干道及支路。启动城市快速道路系统一期工程,对二环路、三环路及纵横方向主干路网的瓶颈路段、路口进行拓宽改造,重点建设解放大路-亚泰大街、吉林大路-东盛大街及东三环路等交通节点的立交桥或高架桥,优化路网结构,提高通行能力,逐步实现二环路、三环路重要道路网节点立交化。新建和改造102线国道安龙泉出入口、北亚泰大街、长农公路、长白公路和一汽等5个城市出入口。重点发展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完善与新建轨道交通工程,适时开展城市地铁前期工作。

  铁路、航空和航运网建设。配合国家规划建设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新建铁路西客站,建设长吉高速铁路、长白铁路复线和长双烟地方铁路。改造长春铁路编组站和东站集装箱场站。完善龙嘉国际机场功能,增加航线,建设机场物流区。疏浚松花江航道。

  2、城市供水。积极配合省里抓紧实施以长春为重点的中部城市群引水工程,新建第五水厂,规划筹建第六水厂,新建东南部和南部水质净化工程,完成地下455公里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改造二次供水设施。2010年市区日供水能力达到145.6万立方米。

  3、城市供热、供电、供气。中心城区以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集中供热为主,实现单户计量和网络服务入户;其他组团和城镇以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加快电厂、城区电站和输配电网建设力度,2010年全市年供电能力达到139亿千瓦时。规划建设引气工程,完成地下400公里煤气管网的改造,2010年全市日供燃气能力力争达到150万立方米以上。

  4、棚户区改造。建立政府组织、以区为主、市区联动机制,在保证棚户区居民利益、保护有文化价值特色街区的前提下,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配套建设、梯次开发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有计划、有组织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三年内完成市区108块、71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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