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长府发〔2005〕54号)
为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市政府在第一批、第二批清费减负的基础上,开展以清理整顿本、牌、证、照、卡、表收费项目和标准为主的第三批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涉及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牧业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市人事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体育局、市建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政府外事办、市经委、市人口计生委、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房地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长春中支、市发改委、市信息产业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等35个部门,现将清理整顿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取消的4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市公安局2项: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二)市安监局2项:IC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三)市烟草专卖局2项:烟草专卖许可证国营集体、烟草专卖许可证个体。
(四)市经委2项: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工本费、电气承装许可证。
(五)市劳动保障局1项:工资手册工本费。
(六)市人口计生委1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七)人民银行长春中支1项:贷款证工本费。
(八)市信息产业局1项:无线电台执照。
(九)市交通局19项:补办营运牌、补办道路运输证、行车路单、补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合格证统考人员名单报表、长春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登记表、经营性机动车驾驶培训单位统考申请单、机动车驾驶培训记录表、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三单工本费、车辆运行技术条件审验表、营运汽车二级维护作业项目单、工时与维修项目结算单、维修许可证、维修合同、出厂合格证、材料明细表、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教练车牌。
(十)市教育局2项:高中毕业证、长春市中等学校结业证。
(十一)市体育局1项:长春市体育经营活动技术人员资格证。
(十二)市人事局1项:考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