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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工作的意见
(川府函[2006]114号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现象日益复杂多变,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与日俱增,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统计工作的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基层统计还存在机构不健全,统计力量弱、素质低,工作经费少、条件差,统计制度台账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现就强化统计基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组织领导

  统计是实施科学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只有坚实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数据质量才能从源头上得到保证。“不出假数”关键是“不进假数”,基层调查单位提供的数据对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举足轻重。要保证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可靠并全面、客观地反映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现象,就必须从源头上抓好统计的基础工作,保证源头统计数据的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关心和重视统计基础工作,把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作为加强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安排解决好基层统计力量、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切实抓好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统计基础建设,为统计调查的顺利开展和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效保障。

  二、严格标准,按照“五有”要求规范统计基础工作

  “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帐”是规范统计基础工作的基本标准,也是保证统计数据源头质量的基本要求。“有机构”就是要落实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的专门机构或管理机构,解决好统计工作有人管、有机构落实的问题;“有人员”就是要明确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统计工作人员,解决好统计工作有人做的问题;“有资格”就是要坚持统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解决好统计工作专业技术要求的问题;“有制度”就是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统计业务、统计管理、统计审核报送、统计考评奖惩、统计学习培训等管理制度,解决好统计调查工作流程畅通和行为规范问题;“有台帐”就是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解决好统计数据基础来源问题。省统计局要根据“五有”基本要求,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并适时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五有”基本标准落实好统计基础建设的职责和任务,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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