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中医学院第二附属等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6]186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中医二附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6]98号)和《关于请批准市传染病医院等医疗机构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6]246号)收悉。经审核,市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肿瘤医院和解放军第二七二医院门诊输液室符合我局《关于规范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条件的复函》(津价医药[2004]415号)规定,核定其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元。自2006年7月2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