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狠抓市场开拓,确保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设施农业产品推介和营销。对我区现有的无公害、绿色农产品,要充分利用各地农业信息网络、各种媒体、各类农产品推介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推介,不断提高我区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着力培育设施农产品经纪人、营销流通队伍,培植贮藏保鲜、运销大户。大力支持农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参与设施农业产品流通,提高农民发展设施农业的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在设施农业相对集中的地方,积极建设大中型批发市场,为设施农产品交易流通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大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新疆兴农网”与国内各大蔬菜批发市场信息网、自治区各涉农单位自建网、各地(州)、县(市)涉农网站以及外贸部门国际商务中心平台的联网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传媒优势,建立大型信息交流和发布平台,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收集、整理区内外各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供求动态,及时向农民、协会、经纪人、企业提供市场需求、商品价格、技术标准和贸易政策等各类信息。在已建成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设立电子大屏幕,流动发布当地和区内外各地市场信息。通过信息化,促进设施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落实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政策。按照
交通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0号)、
交通部《关于开展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示范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07号)精神,切实落实我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绿色通道”上,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实行“三不准”政策,即不准滞留、卸载和罚款,对车辆的违规行为可事后妥善处理。对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减免通行费用,为农产品流通提供优质、快捷服务,确保鲜活农产品流通顺畅。
(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我区口岸优势,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蔬菜出口生产基地,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面向周边国家,开拓中亚市场,扩大蔬菜、瓜果等设施农产品出口。积极与周边国家建立沟通、对接机制,规范通关程序,为搞好双边贸易创造良好的通关环境。充分利用外贸部门农产品出口促进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西部促进资金等支持开拓设施农产品国际市场;在进出口企业备案、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经营权、加工贸易审批等业务上给予优先支持;加强与国内外进出口商会、论证机构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协调解决技术壁垒问题,为农产品出口创造宽松、稳定的经营环境。工商、税务、金融、保险、质监、海关、出入境检疫检验、公安等部门,要主动为我区设施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优质服务,为我区农产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六、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设施农业健康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