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域布局。从资源和市场条件出发,重点推进南疆区域、东疆区域、天山北坡、伊犁河谷、塔额盆地及其他逆温带地区设施农业快速发展。南疆区域以生产反季节蔬菜、瓜果为重点;东疆区域以生产反季节西甜瓜、葡萄为重点;天山北坡以生产反季节蔬菜、食用菌、花卉、特稀菜为重点;伊犁河谷、塔额盆地以发展出口蔬菜基地为重点;其他地方因地制宜地确定发展重点和发展规模。
二、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效益目标原则。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围绕提高效益加强各项工作,使农民实实在在受益。特别是在设施建设上坚持经济适用。
(二)市场导向原则。坚持以区内市场为主,努力开拓周边国家市场和内地市场。围绕三大市场,积极掌握市场动态、获取市场信息,分析市场供求关系、预测市场前景,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结构,组织生产经营。
(三)因地制宜原则。坚持从当地资源条件、经济条件和农民的生产能力出发合理规划布局,科学确定发展方向、发展模式、发展种类,不搞“一刀切”和“一哄而上”。
(四)科学规划原则。坚持集中连片,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统一完善水、电、路等基础条件,降低投入成本。
(五)农民主体原则。坚持发动农民、依靠农民,使农民成为发展设施农业的主力军和受益者。
(六)政府服务原则。重点在科学规划布局、把握发展方向、制定政策措施、抓好典型示范、协调金融支持、加强科技指导、搞好技术培训、协调城乡关系、便利农民进城、营造舆论氛围、提供市场信息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
三、加大推进力度,扩大设施农业发展规模
(一)加大财政支持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生产示范基地和集中育苗中心建设、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研发推广、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的技术培训、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设施农产品加工、保鲜贮藏、设施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设施农产品市场开拓。自治区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兴农、科技兴新、农业产业化等项目资金要调整支出结构,扶持设施农业发展。各地(州、市)、县(市)要加大设施农业投入,重点支持发展设施农业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建棚。自治区及各地对口帮扶农村脱贫致富的单位,要把扶持设施农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帮扶项目,加大资金、技术帮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