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新政发〔2006〕5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设施农业具有节水、聚能、高产、高效、稳定、便利的特点,易被广大农民接受,适应现阶段农村发展实际,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区发展设施农业不仅有丰富的光热资源,而且有广阔的国内外市场空间。2005年,全区设施农业总面积40.9万亩,年产反季节蔬菜、瓜果119万吨。设施农业的发展对丰富我区淡季农产品供应、发展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区发展设施农业的资源优势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市场空间也未能充分拓展,发展潜力很大。为巩固和扩大我区设施农业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和质量,使设施农业尽快成为促进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区域布局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方式、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措施和促进农民增收的良好途径,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大力推广应用人工设施、人工控制环境工程技术和工业化生产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挖掘农业增长潜力,推动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努力提高我区农业集约化、市场化程度和高效、节约水平。
(二)基本思路。按照“规模调大,结构调佳,品种调优,效益调高”的总体思路,以提高设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合理布局,增加投入,加快发展以日光节能温室为重点,大中小拱棚相结合的设施建设,扩大设施农业生产规模;以科技进步,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为支撑,提高设施农业产出率和效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丰富设施农产品种类,优化品种结构;以实施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前提,打造安全、优质、绿色、有机的设施农产品名优品牌;以加快服务体系和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建设为载体,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区设施农业总面积达到100万亩,设施农业平均亩产值达到8000元,亩纯收入5000元,全区农民通过设施农业人均收入达到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