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体育事业。依托颐中体育场、市体育馆和游泳跳水馆,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市级体育中心,力争2008年达到承办国际单项体育比赛的标准;高标准建设市体校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改造和完善部分体育场馆,为竞技体育训练和全民健身活动提供设施条件;围绕《奥运争光计划》,调整完善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加快引进和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建立完善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全民健身辅导体系和设施场地,2010年全市社区和80%的农村乡镇拥有公益性体育健身设施;承办好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部分比赛项目。
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加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力度,完成广播发射台迁址工作,健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体系,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建设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和移动数字微波传输系统。2010年实现七区数字电视转化率95%以上。
(四)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统筹促进城乡就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鼓励个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完善城乡统一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条件,保障合法权益;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信息平台、管理服务平台和职业培训平台,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健全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机制,实现就业与经济同步增长;完善自主协商、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城乡就业100万人。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构建起覆盖全体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金全市统筹;完善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实施“阳光救助工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依托社区(镇、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救助制度和市、区(市)两级救助管理体系。完善低保、优抚、五保供养和救灾应急援助措施,建立针对城市特困家庭的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的慈善救济体系。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新建市、区(市)两级救助管理站。大力发展慈善基金会等各类社会慈善事业,建立“捐赠、救助、变卖”三位一体的阳光救助慈善超市,健全覆盖全市街道和社区的社会捐助接受站点,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鼓励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格指导、工资集体协商、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使经济发展速度与群众收入增长相协调。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模,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储备、供应平台及管理制度,加快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严格控制高档住宅建设,用好管好住房公积金和住房信贷,简化、规范住房交易程序和手续,构筑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和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加强国计民生重要物品储备和市场监管,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安全。
(五)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面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老龄、红十字、残疾人、档案事业工作
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妇女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5%以上,儿童早期受教育率显著提高。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关怀、社会共办”的以“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机构养老床位达到10000张。建设市、区(市)、镇养老设施、老年活动中心,增加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健身场所设施,形成以市、区(市)老年活动中心为示范、社区老年活动设施为主体的功能体系。积极做好残疾人事业。加快公共档案馆建设。加强民族、侨务、对台、红十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十、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增添经济发展新活力
深化体制改革,着力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
(一)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
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创建高绩效机关。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完成事业单位改革。
(二)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落实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完善国有出资人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评估、考核及奖惩体系,鼓励和支持境内外投资者参与国有大企业改造和嫁接,完成竞争性领域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和资产经营公司体制过渡性改革。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价格改革。扩大国家级小城镇改革发展试点。
(三)加快发展要素市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有竞争力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加快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建设统一有序的租赁市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市场自治、行业自律的人才市场新机制。
十一、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生态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保持城乡适度的人口规模;以生态市建设为主线,改善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质量。2010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控制在809万人左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4‰。
(一)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机制建设,不断提高人口素质
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推进优生优育,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倡婚前医学检查和出生缺陷筛查,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加快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严格保护湿地,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搬迁改造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水源地汇水区和重点采石、采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加快“四荒”、通道林带、镇村绿化和中幼林抚育,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资源,建设崂山、大小珠山和大泽山一级生态结构性控制区。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建立野生动植物和森林病虫害防控体系,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建设崂山、大泽山、艾山国家级森林自然保护区和灵山湾、海青湾、淄阳水库省级水鸟保护区。大力发展城市绿化。完善城区河流和道路两侧的绿化,增加老市区绿地面积,201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3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加强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规划建设,提高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0年环境优美乡镇80%以上,胶南、胶州建成生态市(县)。
(三)综合治理流域污染,促进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保护水源地。重点保护好大沽河、白沙河等水源地生态环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治理重点河流环境。实施工业水污染源全面达标再提高工程,控制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基本解决海泊河、李村河、板桥坊河、娄山河等过城河流严重污染问题。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改造建设,提高管网污水收集率,实现市政管网雨污水分流,加快五市和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保护近岸海域环境。推进实施《山东省碧海行动计划》和《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加强海洋、海岸工程环境管理,严格陆源污染、船舶污染和养殖污染监管,有效防治赤潮,2010年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
(四)控制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源防治。全面加强对工业和燃煤锅炉污染排放的治理和监管,实行锅炉淘汰计划,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成黄岛发电厂和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新、老机组海水脱硫工程,控制废气污染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治理。发展燃气汽车,提高车用油品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2010年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95%(9)。防治市区扬尘和餐饮油烟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