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进培育金融机构。重点引进外资金融机构、金融业法人机构和区域管辖机构,吸引和支持在青设立营销总部、地区总部、票据中心、研发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等。积极培育和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做大做强,鼓励市商业银行加快发展。促进信贷规模扩大。促进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加强银政、银企衔接,加大对产业集群化信贷支持力度,改进对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培育和发展货币市场、银团贷款和票据业务,加快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步伐,完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加快保险业发展。推进保险产品创新,做大传统险种,积极拓展养老保险、家财保险、农民养老保险等新险种。培育专业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公司、公估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吸引国内外保险公司总部和培训机构入驻我市,把我市建成为区域性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和保险资金运用中心。引进培育金融专业管理人才。
(五)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会展经济、中介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房地产业,推动服务业结构升级
进一步壮大总部经济。抓好基础设施和服务软环境建设,为总部经济发展提供空间和载体,制定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政策。大力发展会展业。推进电子家电、船舶、航海、渔业、农产品、汽车、石化、服装、纺织等特色展会向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培育引进国内外知名会展公司。培育发展创意产业。建设影视网络传媒基地,建立工业建筑等设计产业集聚区,引进国内外广告策划企业,形成特色服务业。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加快发展经济类、鉴证类中介服务组织,引进国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税务咨询机构,提高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完善基础网络设施,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推广普及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电子标签技术及电子订货系统,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生活居住区要体现人本理念,突出人性化设计,完善生活服务配套功能;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规范和发展房屋中介、物业管理;鼓励高水平、有实力的开发商包片配套开发,提升青岛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水平和质量。
(六)引进新型经营业态和管理方式,推动商贸等服务业繁荣发展
优化调整商贸服务业布局结构。建设综合性、高档次、多业态、长时间、多功能的市级商业中心,重点改造完善中山路、香港路、台东、李村和香江路等五大现代都市商业集聚区。规划培育团岛、辽宁路、浮山后、城阳等13处区级商业中心。建设便民、利民的社区商业中心,增加服务门类和网点数量,满足社区居民购物、餐饮、家政服务等基本生活需求。重点培育发展服装、餐饮、文化旅游、电子家电等特色商业街,市区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27条。进一步提高零售商业能级和业态水平。引进大型购物中心、高级百货店、名品专卖店、专业店等新型业态。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支持龙头零售企业“走出去”拓展全国市场。完善提高批发市场交易功能。建设一批大型综合性、专业性生产资料和消费品批发交易市场,交易额过百亿元的市场1处、过五十亿元的市场4处,推广竞买、拍卖、期货等现代商品交易方式,强化展览展示、商品信息服务和购销代理等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批发贸易集散能力。
六、坚持“以港兴市”,完善港口功能,建设现代化国际枢纽港
抓住“区港联动”试点机遇,推进区港一体化发展,强化港口纽带和辐射带动作用。2010年争取成为东北亚集装箱干线港、国际中转港、中国北方区域性大宗散货枢纽港。
(一)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港口吞吐集散能力
加快青岛港口集群建设。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有序开发的原则,统筹开发港口资源,以集装箱深水泊位建设为重点,综合推进原油、液体化工、煤炭、矿石等大宗散货杂物专用泊位建设,构建以前湾港区为主体,鳌山湾港区、董家口港区为南北两翼,黄岛油港区、青岛老港区、四方港区共同发展的青岛港口集群。完善以港口为中心的集疏运体系。积极发展航运业,加快疏港专用通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前湾港西大门高架桥南延和四方港区疏港交通等工程建设,实现疏港快速通道与城区道路立体化交通,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顺畅交接,提高疏港能力。加强航道工程建设。完成青岛港30万吨级外航道扩建工程、鳌山湾航道疏浚工程,开工建设四方港区、董家口港区航道工程,建立健全航道监控保障措施,加强锚地规划建设。
(二)优化港口发展软环境,提高口岸服务质量与效率
推进口岸信息化平台和网络建设。加大口岸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以山东电子口岸为依托,覆盖口岸各执法机关、行政机关、各相关企业的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快青岛国际航运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口岸集约化工作平台,在大港和前湾港实现中央各检查、检验单位联合办公,提高通关效率。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港口管理制度。
(三)积极开拓腹地空间,促进港口与内陆经济联动发展
开发中西部货源市场。积极投资内陆场站,加强揽货网络建设,发挥定点、定线、定时、定价、定班次“五定班列”优势,与腹地货主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加强南北协作。密切与周边港口合作。按照国家新的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和山东省以青岛港为中心,以烟台港、日照港等为辅助的半岛港口群的定位,积极实施资本渗透和扩张战略,以收购、参股等方式搞好与周边港口的合作,实现功能互补、竞合发展。
(四)加快推进“区港联动”,促进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
拓宽保税区发展空间。以口岸国际物流业为核心,强化保税区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四大功能,增强保税区贸易、货物集散等辐射能力,启动保税区规划控制用地开发。推进“区港联动”试点工作。加大区港联动试点区域工程协调推进力度,加快保税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保税物流园区及配套码头设施建设,完善保税物流园区配套政策。探索发展自由贸易港(区)。在保税物流园区成功运作的基础上,延伸保税区的政策和功能,争取批准设立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促进区港功能对接,加快建设集港区、保税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于一体的前湾保税港区,实现区港一体化,推动保税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向自由贸易港(区)发展。
七、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拓展经贸合作领域,创造对外开放新优势
继续坚持和扩大对外开放,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进一步提高国际经贸合作的层次、质量和效益;统筹对外开放和国内合作交流,实现对内经济合作新突破;全面加强与台湾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实际利用外资保持稳定,外贸出口额年均增长15%左右。
(一)优选外资项目,提高利用外资的层次和质量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鼓励外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吸引外资,鼓励大企业通过并购、国有股减持和出让、资产出售等方法与国内外企业合作,进行产业集聚式招商和配套招商;加大定向招商力度,全面推进对韩国、日本和欧美招商,突出抓好造船、汽车及零部件、化工等资本、技术密集型项目,引导国际制造业和金融资本向青岛转移;保持间接利用外资规模适度增长,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合理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业贷款等进行项目建设,鼓励企业采取境外上市、境外发债等方式多元化利用外资。提高招商项目质量。引导外资重点投向六大产业集群,吸引国际知名的金融、航运、物流、会展等服务业大企业落户青岛;限制外商投资耗能高、污染严重的项目;强化重大项目招商,加大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各省级开发区招商引资力度。抓紧承接新一轮国际服务业转移,大力引进世界500强金融机构、投资公司、保险公司,推进电信业、外贸、商业、旅游和中介服务业等领域利用外资,鼓励跨国公司来我市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
(二)优化外贸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
加快调整外贸出口结构。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出口规模大的高科技、高附加值出口产品,提高新材料、生物制药、信息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出口比重,加快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软件产业出口,提升纺织服装、农副产品等传统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重点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提高加工贸易深加工程度,延长增值链条,不断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比重,形成汽车零部件、船舶、电子、通信等产业配套特色鲜明的加工贸易企业群体。积极发展进口贸易。鼓励进口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符合我市产业升级需要的重要装备、关键设备、核心技术以及战略性资源产品。
(三)开拓国际市场空间,提高对外经贸合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