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宁波是市委实践依法治国方略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依法治国关键是要依法行政。因此,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既是行政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建设法治宁波的重要内容。行政监察机关只有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和市委提出的建设法治宁波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才能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是促进廉洁从政的必然要求
促进廉政建设是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当前,有些地方和部门纪律松弛、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行政监察机关只有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才能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和腐败。只有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制度、体制和机制,才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导,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为主题,以“求实、务实、落实”为主调,服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努力促进廉洁从政,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行政监察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行政监察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围绕政府工作大局开展行政监察工作,是行政监察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对政府重大决定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大任务和政府实事工程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当前,要特别重视加强对土地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并用发展和改革的思路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二)加强执法监察,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