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关于广西投资环境及
企业投资成本收益状况监测调查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5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关于广西投资环境及企业投资成本收益状况监测调查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广西投资环境及企业投资成本收益状况监测调查的实施意见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
为全面跟踪监测我区投资环境及各行业企业投资成本收益状况,为外商到我区投资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各级人民政府宏观决策和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法规提供可靠依据,从2006年起,在全区开展投资环境及企业投资成本收益状况监测调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广西投资环境及企业投资成本收益状况监测调查,系统掌握我区投资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行业的投资成本效益,为各级人民政府优化投资环境和引导企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以内部报告形式,每年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广西投资环境调查报告和调查数据。
二、工作方案
(一)监测调查的主要内容。各类投资主体及有关部门对我区投资环境的评价及建议;各行业的投资成本及效益情况。
(二)监测调查的对象及样本量。监测调查的对象为抽样选中的我区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涉及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等12大行业门类;监测调查的样本量为1800家企业。
(三)监测调查的方法。监测调查企业的选取,采用与大小成比例的概率(PPS)抽样方法,在全区12大行业门类中抽选出样本企业;数据资料的搜集,采用走访业主与发放调查表、问卷相结合的方法。
(四)监测调查的周期。广西投资环境及企业投资成本收益状况监测调查是常规调查项目,监测调查周期为半年,每年开展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