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严重阻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的群体性事件。
11、由民族矛盾引发的各类重大问题,有辱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
12、因农民负担过重或基层干部工作方法不当而引起的农民死亡事件。
13、军地、军警、警民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金融突发事件
1、各类挤兑事件。
2、涉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金融、证券犯罪案件和境外人员参与的重大金融犯罪案件,造成较大影响的非法集资案件。
3、涉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诈骗案件。
4、伪造中外货币、走私贩卖中外假币数额20万元以上的案件。
5、抢劫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及运钞车或抢劫现金5万元以上、财物价值20万元以上的案件。
(三)涉外突发事件
1、外籍人员在我省失踪或突然死亡事件。
2、外籍人员参与的有较大影响的事件。
(四)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
1、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状况。
2、在较大范围内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五)恐怖袭击事件
1、劫持航空器、列车、汽车、船艇或劫持人质的案件。
2、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建筑物、公共场所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的事件。
(六)刑事案件
1、一次死亡3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爆炸、杀人、纵火、投毒、伤害案件。
2、抢劫、盗窃、制造、贩卖、走私枪枝弹药及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的案件。
3、出于报复或其他政治目的,侵害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州级以上人大代表、高级技术人员、知名人士和港澳台胞及海外侨胞的案件,侵害外国人或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4、涉及20人以上中国公民的偷渡案,5名以上外国人的偷渡案或中外合作的非法移民案。
5、受害人在5人以上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及涉外拐卖妇女、儿童案件。
6、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盗窃案。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机要人员叛逃案件。
8、强行阻碍或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事)件。
9、派出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监狱、劳教场所发生3人以上集体脱逃或重要案犯脱逃、暴狱,遭受外界非法冲击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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