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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报送工作的通知


  1、境内发生的空难事故。

  2、一次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的矿山事故。

  3、一次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或死伤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职工伤亡事故。

  4、一次死亡3人或死伤10人以上,或者居民受灾50户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场所的重大火灾。

  5、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死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交通(包括铁路、公路、水上)事故。

  6、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7、影响重大的危害国家交通、能源、电力、通信等重要设施的事故。

  8、公共场所或群体性活动一次死伤3人以上的事故。

  9、其他无法量化但性质特别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有毒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生产、经营、运输、贮存中泄漏、扩散造成重大危害和污染的事故。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居民取水水源污染事故。

  3、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国家级动物主要保护对象或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的事故。

  4、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5、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弃物事件。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一)公共卫生事件

  1、发现甲类传染病的鼠疫病例和霍乱暴发流行,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2、不明原因疾病的暴发流行。

  3、重大医源性感染和与医疗活动有关的重大事件。

  (二)动物疫情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或结核病、狂犬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一)群体性事件

  1、各类非法组党、结社活动情况及其动向;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非法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其他组织煽动闹事、较大规模聚集等非法活动,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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