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全区生产总值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54号)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区经济首季实现“开门红”。据初步核算,一季度全区生产总值96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3.3亿元,增长34.7%;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为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今年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2000亿元、力争达到 2200亿元的工作目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测监控
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取向的分析研究,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政策措施;要加强对产业尤其是工业经济运行走势的分析,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情况、重点行业和企业产销库存动态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加强对煤电油运形势的分析,积极做好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缓解瓶颈制约;要加强对价格运行的监测,尤其是要加强对工业原材料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及重要消费品价格的监测预测,稳定市场物价。
二、进一步加强投资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以项目为中心,利用多种方式对外招商引资,特别要抓好博览会签约项目、两广合作项目、百企入桂项目、桂港桂澳投资项目的落实;主动与银行衔接并向银行推荐项目,争取银行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大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的力度,努力多争取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等国家投资;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扩大社会投资。
三、进一步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对今年自治区和各市统筹推进的重大新开工项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开工目标要求,加快做好项目咨询设计、征地拆迁、资金筹措、施工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或提前开工建设。对在建重大项目要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调度资金、材料、设备和施工力量,在确保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尽可能多地完成投资;对计划今年投产的项目,要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投产,发挥效益。